建设项目复工后距环评批准已超过5年,还需要重新报批环评吗?

2025-04-02

【问题】

执法人员提问:一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批准后两年开工建设,后因故停工,复工后距环评批准已超过5年,这种情况还需要重新报批环评吗?不报批是否构成未批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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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据此,该项目在第一次开工时未超过5年,且没有重大变动的情形下,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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