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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法理解适用
本公众号 9 月 30 日刊发的执法实务文章行政处罚立案前,企业已注销,是否需要立案?,引发一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广泛热议。评论区讨论直击实务痛点:立案前企业已经注销,行政机关不再立案调查;那么立案调查后、处罚决定作出前,企业注销,案件究竟该终止还是继续?行政机关应当开展哪些工作?企业在立案后、处罚决定作出前注销的,不得以主体灭失为由终止调查。其法理依据在于: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等执法实操中,很多执法人员存在困惑:未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程序(如要求听证员持有专属资格证、扩大听证适用范围等),是否一律认定为行政程序违法?答案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规范性文件本身的合法性、效力状态分情形判定,精准区分执法合规边界。情形一:规范性文件本身违法,违规适用不构成程序违法若涉案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情形,比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只有“法律、法规、规...
《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的主体资格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实践中,不少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因持证执法人员紧缺,试图通过委托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开展办案工作,以此弥补自身执法力量的缺口。基层执法普遍存在一种惯性认知,认为只要签订书面委托手续、受托主体符合受托单位的相关要求,委托执法行为就合法有效。但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全新执法体系下,这种认知属于典型法律误区。经法典授权的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