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根据该法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是否必须执行?
【解答】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本身的法律效力不变。”也就是说必须执行的推荐性标准应当符合两个条件:①被强制性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②有强制执行力。第一个条件根据该法第六条符合,第二个条件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符合,故可以认为其内容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