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废机油企业,没有在危废平台入库登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处罚吗?

2025-07-08

【问题】

一个收集废机油企业,该企业环评已审批、排污许可证、收集证已办理,为了满足验收条件企业收集0.99吨废机油,只是贮存,没有转移的情况下没有在危废平台入库登记,环保局可以处罚吗?

ABUIABACGAAgsPeDswYouNjb2gEwhAc4-wI.jpg


【解答】

首先,可参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但第七十八条将责任主体确定为产废单位,对于收集单位不太适合。其次,可考虑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以”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作为处罚的依据。再次,如果该企业已经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仅在危险废物管理平台没有登记,造成入库、出库数量不平衡,目前没有对此情况的处罚条款。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