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监测设施、设备”应当如何认定?

【解答】
认定监测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应当主要从三个维度进行:第一,资质与准入,包括未取得资质认证或通过强制检定,设备来源或资质文件造假等情形;第二,技术性能与指标,包括精度、量程、检出限 、稳定性不达标,防篡改、质控、传输功能缺失,关键部件不合格、老化 、改装等情形;第三,管理与运行状态,包括未按规定检定、校准、核查,维护保养缺失,配套设施不合规等情形。
【相关法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