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单位既存在无证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形,又存在无证排放工业噪声的情形,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应当如何处罚?

【解答】
该单位既既存在无证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形,又存在无证排放工业噪声的情形,一般按照一个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限额为较高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但是在自由裁量时应当考虑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等因素。
【相关法条】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其中,污染物为工业噪声的,罚款数额为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拒不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