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八项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与臭气超标排放有何区别?
【解答】
《生态环境法典》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单独规定,就意味着“臭气”是一种特殊的污染物,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相较于普通大气污染物的超标排放的规定,关于“臭气”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此外,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完全未采取防治措施,以及采取了防治措施但未治理效果,均可适用第八项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