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排放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中的污染物,什么情况下需要监测,什么情况下不要需要监测?
【解答】
是否需要的监测核心判断为:是否需要用数据证明违法事实或危害后果,能直观认定且无争议则无需监测,反之必须监测。如果污染物产生的来源、渠道、过程、工业非常明确,那就不需要检测。如果污染物产生的来源、过程等情况不明确,那就需要对污染源的成分及浓度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