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什么是“噪声敏感建筑物”?
【解答】
《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