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12.1张家口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4-01-04

2024.1.4河北省发布第六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7日,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万全区分局按照《张家口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关于移交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情况的函》提供的问题线索,对张家口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录像和比对检验报告,发现2022年11月6日车牌为冀FB016A的车辆在上线检测时有明显可见烟度,但该公司却违规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调取现场视频等证据,确定该公司存在机动车检测造假的行为。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万全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该公司处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启示意义】

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机动车尾气是否达标的重要支撑,是控制道路移动源的“最后一道闸门”,是移动污染源“源头治理”的关键之一。检测过程若弄虚作假,形同虚设,未真正发挥检测监督作用,任由机动车超标尾气随意排放,必将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因此,必须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监管,杜绝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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