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环境案件不再难
自由容器
生态环境执法律师业务
魔方导航
处罚基础
实施主体
管辖立案
调查取证
案件审查
适用原则
陈述申辩
告知听证
法制审核
审查决定
行政措施
信息公开
交付送达
履行执行
结案归档
责任监督
全站搜索
请输入关键字...
自由容器
大气违法 难点解析
水违法 难点解析
土壤违法 难点解析
固废违法 难点解析
噪声违法 难点解析
建设项目 难点解析
排污许可 难点解析
畜禽养殖 难点解析
司法判例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实体法理解适用
收集废机油企业,没有在危废平台入库登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处罚吗?
【问题】一个收集废机油企业,该企业环评已审批、排污许可证、收集证已办理,为了满足验收条件企业收集0.99吨废机油,只是贮存,没有转移的情况下没有在危废平台入库登记,环保局可以处罚吗?【解答】首先,可参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但第七十八条将责任主体确定为产废单位,对于收集单位不太适合。其次,可考虑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以”未按国家...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转运场所是否需要办理环评审批?
【问题】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转运场所是否需要办理环评审批?【解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对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场所未做要求,只对有处置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场所的环评要求。
建设项目复工后距环评批准已超过5年,还需要重新报批环评吗?
【问题】执法人员提问:一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批准后两年开工建设,后因故停工,复工后距环评批准已超过5年,这种情况还需要重新报批环评吗?不报批是否构成未批先建?【解答】《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